第十一章 声名鹊起(1 / 1)

谢尚看赵越的表情,惊诧有之,但吃惊之后,则一副理应如此的模样。

他之前看赵越的姿态优美,仪表不凡,便知晓赵越是有才学之人,现在见了,果然如此!

只是暗自夸赞自己有识人之明,这提前结交,果然明智!

那些丝毫没有听过赵越名声的,心中也知晓了这个出身天水赵氏、荡寇将军赵荀之子赵越是一个有诗才、好书法的神童。

至于祖道重与司马绰,心中惊诧甚多。

而苏孝到了这个时候,哪里不知道自己出丑了。

但他性情多疑,看着一脸自得的赵越,再看视线完全被赵越手书藤纸吸引的庾亮,一时间都有些怀疑庾亮是不是赵越的托了。

当然...

在场的人有许多都是这样想的。

因为这种事情还真是经常发生。

所谓的游宴文会,就是世家子弟刷声望用的,前辈给晚辈刷刷名声,传做佳话,这再正常不过了。

不过稍有理智的人脑子一转便将这个想法抛在脑后了。

一般愿意为他人做嫁衣的,都是族人,干脆是子侄、徒弟之类,或者说关系莫逆之人。

但天水赵氏与庾家可没什么关系,再者说,庾家现在什么权势?庾亮现在什么地位,这个赵越之前声名不显,庾亮为什么要为这个小人物做嫁衣?

道理很简单,众人脑子转一圈之后,心中也就明白了。

这个赵越,这真有才学的。

诗赋先是得到兖州八伯之诞伯阮孚的认可,现在赵越书写的藤纸更是让庾亮入迷。

莫非这赵越的书法,有什么能称道之处吗?

君子六艺: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。

这书便是书法。

汉末蔡邕飞白体扬名天下,曹魏之时,钟繇的诗会让天下人趋之若鹜,琅琊王氏更是凭借王羲之的书法,彻底坐上天下第一家的宝座。

可见这书法在这个时代的重要性了。

许久之后, 庾亮深吸一口气, 这才抬起头来。

“这字, 我怎从未见过?”

赵越规规矩矩的对着庾亮行了一礼,说道:“小子师学钟繇、蔡邕书法,用笔尚外拓, 十数年如一日,有飞鸟鶱腾之势, 久之乃成此书。”

赵越多年的宅男生活, 在众人眼中就是空白的。

否则苏孝祖道重他们也不会认为赵越没有才学。

在这个时代, 有才学的人都是早早显摆的,为的就是将来的定品。

谁知这赵越扮猪吃老虎, 让苏孝很是出了丑。

而对赵越来说,在众人眼中,他之前的经历既然是空白的, 那就开编!

至于你问我现在十四岁, 为什么练字十多年了, 别问, 问就是我是神童。

人家曹冲五岁能称象,甘罗十二岁官拜上卿, 我从小开始练字,这是不是很合理?

当然,赵盛怪异的眼神, 被赵越直接忽略了。

“原是如此,赵家郎君早慧, 有大毅力,世所罕见!”

阮孚听到庾亮与赵越的对话, 加之赵越的诗赋却是上佳,勾起了客居他乡的萧瑟之感, 不免让他对赵越的书法也生起了些许兴趣。

“元规,可否与我一观?”

庾亮点了点头,颇为不舍的将手中藤纸交由身侧小厮。

“这字!”

阮孚拿起藤纸看了起来,表情与庾亮开始时那般夸张。

“这字起势有钟书风范,比之前人足可称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从中隐约可窥见大家风范!”

大家风范!?

众人的好奇心都被勾起来了!

这大家风范,可以说是超高的评价了。

“伯父,也让小侄一观。”

庾彬年纪与赵越仿佛,听到赵越被如此夸赞,当即要看赵越有什么过人之处,自己也好学习起来,日后好在别人面前显摆。

“拿去罢。”

阮孚暗自咋舌,手却是沾着酒水,在食塌上临摹起赵越的书法起来。

他今日原本是为宋袆而来的,不想居然有意外之喜!

庾彬接过藤纸,仔细看起来,这笔法秀逸,墨彩艳发,奇丽超绝,动心骇目,便他对书法没有多少研究,便也明白这字绝对是好字,这书法,也非常不俗!

“庾家郎君,且与我一观。”

“刘兄何必着急,且容我先观之。”

“陶兄且住!我离庾家郎君最近,应当我先观之。”

“我最为年长, 应当我先观之。”

....

流觞曲水处,众人居然争相观摩赵越的字体,每个拿到赵越手书的,细细观之, 无不称赞不绝, 溢美之词是毫不吝啬。

庾翼看完赵越的书法之后,感叹道:“赵家郎君之字,有时藏蕴含蓄,有时锋芒毕露。尤其是章法,从头至尾,笔意顾盼,朝向偃仰,疏朗通透,形断意连,气韵生动,风神潇洒,赵郎舞勺之年,尚未束发便有此笔法,让人自愧不如啊!”

便是苏孝、祖道重、司马绰等人也是偷偷看了赵越的书法,祖道重与司马绰已经是认定了赵越的才学,心中颇为懊悔。

之前他们是从未听说过赵越的名声,以为他是个草包,故不给脸色,谁知竟有才学。

大意了!

而苏孝还在嘴硬。

“不就是会写几个字而已,有甚了不起,可会骑射?可会战场搏杀?”

但这话越说越小声,越说越没有底气。

他看到场间众人的眼神,那些人的眼神,看他就像是在看跳梁小丑一般,让他心中愤怒,却不知该往何处发泄。

阮孚自然没有在意这场间人的众生相,只是在一边感慨。

“江山代有才人出啊,我如今都成老朽了!”

庾亮则是兴奋为多。

这新亭诗会发生的事情,肯定是会被人传扬出去的,而且看着赵越的书法,已然有大家风范了!

今日之事,定然会被称为美谈。

而他庾亮,便是有识人之明,毕竟是他最先发现赵越这块美玉的。

他现在是越看赵越越满意。

天水赵氏乃是方镇之家,天水赵氏赵荀赵胤二人,手握数万精兵,是一方强援。

这小子诗赋上佳,书法更是有大家风范,其他的才学,定然不差的。

做我女婿,实在是太合适了!

“咳咳。”

待众人都看过一遍之后,庾亮咳嗽一声,说道:“今日士林寻得美玉,乃是天下幸事,诸位,当为此痛饮一樽。”

“自当痛饮。”

众人站起身来,纷纷举樽朝向赵越。

“小子何德何能,能有此高评?比之二位长者,小子才学只能称之为皮毛。”

“赵郎过谦了,如此才学,若称皮毛?那置我等与何地?”陶弘见到赵越有真才学,态度也与之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“不错,少年人自当气盛,不气盛那叫少年人吗?”刘肇亦是对着赵越敬酒。

“既是如此,那在下便与诸君共饮。”

“共饮!”

场间众人纷纷掩袖饮酒,而苏孝则是脸色青紫。

“哼!”

他冷哼一声,居然径直离席,领着身后奴仆朝山下走去了。

众人目瞪口呆,庾亮的脸色也阴沉下去了。

这种不打招呼便离席,是不将主人放在眼里?

祖道重连忙起身,告歉道:“苏兄身体不适,方才中途退席。”

话是这般说,但在场的人又哪一个不知道苏孝是为何离席的?

苏孝狂悖自大,行事粗鲁不堪,且喜好武风,不事文学,本不被人所喜,换在赵越为出名前,或许还会有人为苏孝说几句好话。

但现在苏孝与赵越矛盾是摆在明面上的,一个是诗书双绝的大才子,另外一个是粗鄙武夫。

这个选择题,傻子都会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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